来源:欧宝体育网页版 发布日期:2022-10-06 00:13:19 | 浏览次数:141
近来,绛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民警在整理绛县籍在逃人员信息时,发现绛县古绛镇王某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夏县公安局上网追逃。
获取这一头绪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王某某家中,耐性诚实地做家族及其亲戚朋友的思想工作,向其家族讲现实、摆道理、解方针、明法令,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期望家族劝其自动投案自首,争夺宽大处理。3月26日,迫于强壮追逃压力和宽大方针的感化,王某某在其朋友的陪同下自动到刑警三中队投案自首。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现年48岁,绛县籍人。2020年3月份以来,王某某以绛县某公司的名义,违规向夏某等人在夏县私建的粗酚加工点供给稀钠盐,并将该加工点不合法加工的粗酚出售至河津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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