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欧宝体育网页版 发布日期:2022-06-30 00:31:26 | 浏览次数:217
《农药处理条例》规则,农药出产应料理农药挂号证和出产基础证,农药运营应料理运营基础证,农药运用应依照标签规则的运用规模、安全距离期用药,不得超规模用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出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甲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2,4-滴丁酯、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
注:2,4-滴丁酯自2023年1月23日起制止运用。溴甲烷可用于“检疫熏蒸整理”。杀扑磷已无制剂挂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日起制止出售和运用。二、在部分规模制止运用的农药(20种)
、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灭多威、涕灭威、灭线磷制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运用,制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制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1.农业部、化工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中止出产、出售、运用除草醚农药的告诉(1997年10月30日农农发〔1997〕17号)
2.农业部关于制止在茶树上运用氰戊菊酯的告诉(1999年11月24日农农发〔1999〕20号)
为了促进无公害农产品出产的开展,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商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挂号评定委员会审议,我部决议,在2000年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挂号处理的基础上,再中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挂号请求,吊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挂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止受理甲拌磷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新增挂号:自公告之日起,中止受理甲拌磷(phorate)、氧乐果(omethoate)、水胺硫磷(isocarbophos)、特丁硫磷(terbufos)、甲基硫环磷(phosfolan-methyl)、治螟磷(sulfotep)、甲基异柳磷(isofenphos-methyl)、内吸磷(demeton)、涕灭威(aldicarb)、克百威(carbofuran)、灭多威(methomyl)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包含混剂)产品的新增暂时挂号请求;已受理的产品,其请求者在3个月内,未补齐有关材料的,则中止赞同挂号。经过缓释技能等出产的低毒化剂型,或用于种衣剂、杀线虫剂的,经农业部农药暂时挂号评定委员会专题查看经过,能够受理其暂时挂号请求。对现已赞同挂号的农药(包含混剂)产品,我部将商有关部分,依据农业出产实践和可持续开展的要求,分批分阶段约束其运用作物。
二、中止赞同高毒、剧毒农药分装挂号:自公告之日起,中止赞同含有高毒、剧毒农药产品的分装挂号。对已赞同分装挂号的产品,其农药暂时挂号证到期不再处理续展挂号。
三、吊销部分高毒农药在部分作物上的挂号:自2002年6月1日起,吊销下列高毒农药(包含混剂)在部分作物上的挂号:氧乐果在甘蓝上,甲基异柳磷在果树上,涕灭威在苹果树上,克百威在柑桔树上,甲拌磷在柑桔树上,特丁硫磷在甘蔗上。
一切触及以上吊销挂号产品的农药出产企业,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之内,将吊销挂号产品的农药挂号证(或农药暂时挂号证)交回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假如吊销挂号产品还料理了在其它作物上的挂号,应带着新规划的标签和农药挂号证(或农药暂时挂号证),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更换新的农药挂号证(或农药暂时挂号证)。
为从源头上处理农产品尤其是蔬菜、生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支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挂号处理的基础上,又中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挂号请求,吊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挂号。现发布国家明令制止运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运用的高毒农药种类清单。
各级农业部分要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依照《农药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则,对违法出产、运营国家明令制止运用的农药的行为,以及违法在果树、蔬菜、茶叶、中草药材上运用不得运用或限用农药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各地要做好宣扬教育作业,引导农药出产者、运营者和运用者出产、推行和运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促进农药种类结构调整脚步,促进无公害农产品出产开展。
为加强农药处理,沉默堕落高毒农药的运用,维护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商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挂号评定委员会审议,我部决议吊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混配制剂挂号,吊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挂号,强化杀鼠剂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吊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混配制剂挂号。自2003年12月31日起,吊销一切含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的挂号(具体名单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发布)。自公告之日起,不再赞同含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和暂时挂号有用期满4年的单剂的续展挂号。自2004年6月30日起,不得在商场上出售含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
二、吊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挂号。自公告之日起,吊销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的挂号,不得在花生上运用含丁酰肼(比久)的农药产品。相关农药出产企业在2003年6月1日前到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交换农药暂时挂号证。
三、自2003年6月1日起,中止赞同杀鼠剂分装挂号,已赞同的杀鼠剂分装挂号不再赞同续展挂号。
为进步我国农药运用水平,维护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环境,增强农产品的商场竞争力,促进农药工业结构调整和工业晋级,经全国农药挂号评定委员会审议,我部决议分三个阶段堕落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运用,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制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运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吊销一切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的挂号证(具体名单另行发布)。自2004年6月30日起,制止在国内出售和运用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
二、自2005年1月1日起,除原药出产企业外,吊销其他企业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制剂产品的挂号证(具体名单另行发布)。一起将原药出产企业保存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制剂产品的效果规模缩减为:棉花、水稻、玉米和小麦4种作物。
三、自2007年1月1日起,吊销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制剂产品的挂号证(具体名单另行发布),全面制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运用,只保存部分出产能力用于出口。
7.中华公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开展和变革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 第632号(2006年4月4日)
为贯彻落实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堕落方案,保证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制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运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制止在国内出售和运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吊销一切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产品的挂号证和出产基础证(出产赞同证书)。保存用于出口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出产能力,其农药产品挂号证、出产基础证(出产赞同证书)发放和处理的具体规则另行拟定。
二、各农药出产单位要依据商场需求组织出产方案,以销定产,防止因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出产过剩而形成积压和丢失。对在2006年末没有售出的产品,一概由本单位担任依照环境维护的有关规则进行处理。
三、各农药运营单位要依照农业出产的实践需求,严厉操控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进货数量。对在2006年末没有出售的产品,一概由本单位担任依照环境维护的有关规则进行处理。
四、各农药运用者和广阔农户要有方案地选购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产品,保证在2006年末前悉数运用完。
五、各级农业、开展变革(经贸)、工商、质量监督查验等行政处理部分,要依照《农药处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清晰属地处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搞好制止出产出售运用方针、代替农药产品和科学运用技能的宣扬、参加和训练。一起,加强农药商场监督处理,保证如期完结禁用方案。自2007年1月1日起,对不合法出产、出售和运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要依照出产、出售和运用国家明令制止农药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办。
8.对含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等除草剂产品实施处理办法(2006年6月13日农业部公告第671号)
为进一步处理甲磺隆等磺酰脲类长残效除草剂对后茬作物发生药害事端的问题,保证农业出产安全,维护广阔农人利益,依据《农药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则,结合我国实践,我部决议对含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等除草剂产品实施以下处理办法。
一、自2006年6月1日起,中止赞同新增含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等除草剂产品(包含原药、单剂和复配制剂)的挂号。对已赞同田间粗豪或已受理挂号请求的产品,相关出产企业应在规则的期限条件交相应的材料。在规则期限内未料理赞同的产品不再持续查看。
二、各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原药出产企业,要进步产品质量,严厉操控杂质含量。要从头提交原药产品规范和近两年的全剖析陈述,于2006年12月 31日前,向我部请求复核。对甲磺隆含量低于96%、氯磺隆含量低于95%、胺苯磺隆含量低于95%、杂质含量过高的,要期限改善出产工艺。在2007年 12月31日前不能合格的,将依法吊销其挂号。
三、已赞同在小麦上挂号的含有甲磺隆、氯磺隆的产品,其农药挂号证和产品标签上应注明“仅限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酸性土壤(pH7)、稻麦轮作区的小麦田运用”。产品的用药量以甲磺隆有用成分计不得超越7.5克/公顷(0.5克/亩),以氯磺隆有用成分计不得超越15克/公顷(1克/亩)。混配产品中各有用成分的运用剂量独自核算。
已赞同在小麦上挂号的含甲磺隆、氯磺隆的产品,关于原赞同的运用剂量低限超出本公告规则最高运用剂量的,不再赞同续展挂号。关于原赞同的运用剂量高限超出本公告规则的最高剂量而低限未超出的,可赞同续展挂号。但要按本公告的规则调整赞同运用剂量,操控产品最佳运用时期和施药办法。相关企业应按从头核定的运用剂量和施药时期规划标签。必要时,应要求出产企业按新赞同运用剂量进行一年三地田间药效验证粗豪,依据粗豪成果决议是否再赞同续展挂号。
四、已赞同在水稻上挂号的含甲磺隆的产品,其农药挂号证和产品标签上应注明“仅限于酸性土壤(pH7)及高温高湿的南边稻区运用”,用药量以甲磺隆计不得超越3克/公顷(0.2克/亩),水稻4叶期前制止用药。
五、已料理含甲磺隆、氯磺隆、胺苯磺隆等产品挂号的出产企业,请求续展挂号时应提交原药来历证明和产品标签。2006年12月31日今后出产的产品,其标签内容应契合《农药产品标签公例》和《磺酰脲类除草剂合理运用原则》等规则,要在显着方位以夺目的办法具体大摇大摆产品约束运用区域、严厉约束后茬栽培的作物及运用时期等安全注意事项。标签中的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含有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产品的出产企业,如欲扩展后茬可栽培作物的规模,需求提交对后茬作物室内和田间的安全性粗豪评价材料。经对材料进行评定后,标明其对粗豪的后茬作物安全,将答应在产品标签中添加标明可栽培的后茬作物等项目。
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Octachlorodipropylether,S2或S421)在出产、运用过程中对人畜安全具有较大危险和损害。依据《农药处理条例》有关规则,经农药挂号评定委员会审议,我部决议进一步加强对含有八氯二丙醚农药产品的处理。现公告如下:
三、自2008年1月1日起,不得出售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对已赞同挂号的农药产品,假如发现含有八氯二丙醚成分,我部将依据《农药处理条例》有关规则吊销其农药挂号。
10.国家开展变革委2008年第1号公告(国家开展变革委、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查验检疫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督总局 2008年1月9日)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经国务院赞同,决议中止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出产、流转、运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五种高毒农药为: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化学称号分别为:O,S—二甲基氨基硫代磷酸酯、O,O—二乙基—O—(4—硝基苯基)硫代磷酸酯、O,O—二甲基—O—(4—硝基苯基)硫代磷酸酯、O,O—二甲基—O—1—甲基—2—(甲基氨基甲酰)乙烯基磷酸酯、O,O—二甲基—O—1—甲基—2—氯—2—(二乙基氨基甲酰)乙烯基磷酸酯。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的农药产品挂号证、出产基础证和出产赞同证书。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制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在国内以独自或与其他物质混合等方式的运用。
11.环境维护部公告2009年第23号:关于制止出产、流转、运用和进出口滴滴涕、氯丹、灭蚁灵及六氯苯的公告(环境维护部、开展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宅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
滴滴涕、氯丹、灭蚁灵和六氯苯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条约》规则期限筛选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现在,我国滴滴涕首要用于应急病媒防治、三氯杀螨醇出产和防污漆出产,氯丹和灭蚁灵用于白蚁防治,六氯苯用于五氯酚钠出产。
一、自2009年5月17日起,制止在中华公民共和国境内出产、流转、运用和进出口滴滴涕、氯丹、灭蚁灵及六氯苯。紧迫情况下用于病媒防治的滴滴涕其出产和运用问题,由有关部分洽谈处理
二、各级环保、开展变革、工业和信息化、住宅城乡建设、农业、商务、卫生、海关、质检、安全监管等部分,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加强对以上四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出产、流转、运用和进出口的监督处理。一旦发现出产、出售、运用和进出口滴滴涕、氯丹、灭蚁灵、六氯苯及含有这些物质的化学制品或物品的,应依法进行查办。
12.中华公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维护部、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经国务院赞同,决议对高毒农药采纳进一步禁限用处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农药新增田间粗豪请求、挂号请求及出产基础请求;中止赞同含有上述农药的新增挂号证和农药出产基础证(出产赞同文件)。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吊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硫丹在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挂号。本公告发布前已出产产品的标签能够不再更改,但不得持续在已吊销挂号的作物上运用。
三、自2011年10月31日起,吊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挂号证、出产基础证(出产赞同文件),中止出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中止出售和运用。
13.对氯磺隆等七种农药采纳进一步禁限用办法(2013年12月9日 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
为保证农业出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依据《农药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则,经全国农药挂号评定委员会审议,决议对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毒死蜱和磷等7种农药采纳进一步禁限用处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12月31日起,吊销氯磺隆(包含原药、单剂和复配制剂,下同)的农药挂号证,自2015年12月31日起,制止氯磺隆在国内出售和运用。
三、自2013年12月31日起,吊销甲磺隆单剂产品挂号证,自2015年12月31日起,制止甲磺隆单剂产品在国内出售和运用;自2015年7月1日起吊销甲磺隆原药和复配制剂产品挂号证,自2017年7月1日起,制止甲磺隆复配制剂产品在国内出售和运用;保存甲磺隆的出口境外运用挂号,企业可在2015年7月1日前,请求将现有挂号改变为出口境外运用挂号。
14.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745号(2012年4月24日)
为维护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百草枯安全出产和运用,经研讨,决议对百草枯采纳约束性处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出产、制剂加工厂点,中止受理母药和水剂(包含百草枯复配水剂,下同)新增田间粗豪请求、挂号请求及出产基础(包含出产基础证和出产赞同文件,下同)请求,中止赞同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挂号和出产基础。
二、自2014年7月1日起,吊销百草枯水剂挂号和出产基础、中止出产,保存母药出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运用挂号、答应专供出口出产,2016年7月1日中止水剂在国内出售和运用。
三、从头核准标签,改变农药挂号证和农药出产赞同文件。标签在原有内容基础上添加急救电话等内容,夺目标示警示语。农药挂号证和农药出产赞同文件在原有内容基础上添加母药出产企业称号等内容。百草枯出产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分请求从头核准标签、改变农药挂号证和农药出产赞同文件。自2013年1月1日起,未改变的农药挂号证和农药出产赞同文件不再保存,未运用从头核准标签的产品不得上市,已在商场上流转的原标签产品能够出售至2013年12月31日。
五、出产企业应当加强百草枯的运用参加及中毒救治等售后服务,鼓舞运用小口径包装瓶,鼓舞随产品配送必要的医用活性炭等产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第1158号公告要求,维护农业出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依据全国农药挂号评定委员会定见,现就草甘膦混配水剂草甘膦含量的处理做如下规则: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止受理和赞同草甘膦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混配水剂的田间粗豪、农药挂号(包含暂时挂号、正式挂号和续展挂号)。
二、已赞同挂号的草甘膦混配水剂,草甘膦含量低于30%的,应当依照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则,在2012年8月31日前将含量改变至30%以上,并完结相应挂号证的改变。逾期不再保存原农药挂号证、农药暂时挂号证。
五、2012年8月31日前按原农药挂号证、农药暂时挂号证出产的草甘膦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混配水剂,在其产品质量保证期内能够出售和运用。
为维护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百草枯安全出产和运用,经研讨,决议对百草枯采纳约束性处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出产、制剂加工厂点,中止受理母药和水剂(包含百草枯复配水剂,下同)新增田间粗豪请求、挂号请求及出产基础(包含出产基础证和出产赞同文件,下同)请求,中止赞同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挂号和出产基础。
二、自2014年7月1日起,吊销百草枯水剂挂号和出产基础、中止出产,保存母药出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运用挂号、答应专供出口出产,2016年7月1日中止水剂在国内出售和运用。
三、从头核准标签,改变农药挂号证和农药出产赞同文件。标签在原有内容基础上添加急救电话等内容,夺目标示警示语。农药挂号证和农药出产赞同文件在原有内容基础上添加母药出产企业称号等内容。百草枯出产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分请求从头核准标签、改变农药挂号证和农药出产赞同文件。自2013年1月1日起,未改变的农药挂号证和农药出产赞同文件不再保存,未运用从头核准标签的产品不得上市,已在商场上流转的原标签产品能够出售至2013年12月31日。
五、出产企业应当加强百草枯的运用参加及中毒救治等售后服务,鼓舞运用小口径包装瓶,鼓舞随产品配送必要的医用活性炭等产品。
鉴于氟虫腈对甲壳类水生生物和蜜蜂具有高危险,在水和土壤中降解慢,依照《农药处理条例》的规则,依据我国农业出产实践,为维护农业出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人利益,经全国农药挂号评定委员会审议,现就加强氟虫腈处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和专供出口产品外,中止受理和赞同用于其他方面含氟虫腈成分农药制剂的田间粗豪、农药挂号(包含正式挂号、暂时挂号、分装挂号)和出产赞同证书。
二、自2009年4月1日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和专供出口产品外,吊销已赞同的用于其他方面含氟虫腈成分农药制剂的挂号和(或)出产赞同证书。一起,农药出产企业应当中止出产已吊销挂号和出产赞同证书的农药制剂。
三、自2009年10月1日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在我国境内中止出售和运用用于其他方面的含氟虫腈成分的农药制剂。农药出产企业和出售单位应当保证所出售的相关农药制剂运用安全,并妥善处置商场上剩下的相关农药制剂。
四、专供出口含氟虫腈成分的农药制剂只能由氟虫腈原药出产企业出产。出产企业应当处理出产赞同证书和专供出口的农药挂号证或农药暂时挂号证。
五、在我国境内出产氟虫腈原药的出产企业,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料理有审批权的环境维护行政主管部分赞同后,方可请求处理农药挂号和出产赞同证书。已料理农药挂号和出产赞同证书的出产企业,要树立可追溯的氟虫腈出产、出售记载,不得将含有氟虫腈的产品出售给未在我国料理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农药挂号和出产赞同证书的出产企业。
各级农业、工业出产、环境维护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加大对含有氟虫腈农药产品的出产和商场监督查看力度,引导农人科学选购与运用农药,保证农业出产和环境安全。
18.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维护部、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586号(2011年6月15日)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经国务院赞同,决议对高毒农药采纳进一步禁限用处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农药新增田间粗豪请求、挂号请求及出产基础请求;中止赞同含有上述农药的新增挂号证和农药出产基础证(出产赞同文件)。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吊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硫丹在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挂号。本公告发布前已出产产品的标签能够不再更改,但不得持续在已吊销挂号的作物上运用。
三、自2011年10月31日起,吊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挂号证、出产基础证(出产赞同文件),中止出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中止出售和运用。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和《农药处理条例》相关规则,在揭露征求定见的基础上,我部决议对杀扑磷等3种农药采纳以下处理办法。现公告如下。
二、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溴甲烷、氯化苦的挂号运用规模和施用办法改变为土壤熏蒸,吊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挂号。溴甲烷、氯化苦应在专业技能人员参加下运用。
20.对2,4-滴丁酯、百草枯、三氯杀螨醇、氟苯虫酰胺、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磷化铝等8种农药采纳处理办法(2016年9月7日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民生命安全,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农药处理条例》有关规则,经全国农药挂号评定委员会审议,在揭露征求定见的基础上,我部决议对2,4-滴丁酯、百草枯、三氯杀螨醇、氟苯虫酰胺、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磷化铝等8种农药采纳以下处理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赞同2,4-滴丁酯(包含原药、母药、单剂、复配制剂,下同)的田间粗豪和挂号请求;不再受理、赞同2,4-滴丁酯境内运用的续展挂号请求。保存原药出产企业2,4-滴丁酯产品的境外运用挂号,原药出产企业可在续展挂号时请求将现有挂号改变为仅供出口境外运用挂号。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赞同百草枯的田间粗豪、挂号请求,不再受理、赞同百草枯境内运用的续展挂号请求。保存母药出产企业产品的出口境外运用挂号,母药出产企业可在续展挂号时请求将现有挂号改变为仅供出口境外运用挂号。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吊销三氯杀螨醇的农药挂号,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制止三氯杀螨醇出售、运用。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吊销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作物上运用的农药挂号;自2018年10月1日起,制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作物上运用。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吊销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运用的农药挂号;自2018年10月1日起,制止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运用。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出产磷化铝农药产品应当选用表里双层包装。外包装应具有杰出密闭性,防水防潮防气体外泄。内包装应具有通透性,便于直接熏蒸运用。内、外包装均应标示高毒标识及“人畜寓居场所制止运用”等注意事项。自2018年10月1日起,制止出售、运用其他包装的磷化铝产品。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农药处理条例》有关规则及实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条约》的相关要求,在危险评价、全国农药挂号评定委员会审议、揭露征求定见的基础上,决议对氟虫胺采纳以下处理办法。
22.约束运用农药名录(2017版)(中华公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67号 2017年8月31日 )
为了加强对约束运用农药的监督处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维护农业出产和生态环境,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和《农药处理条例》相关规则,我部拟定了《约束运用农药名录(2017版)》,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列入本名录的农药,标签应当标示“约束运用”字样,并注明运用的特别约束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标签还应当标示安全距离期。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变革加强食物安全作业的定见》《农药处理条例》,经国务院赞同,决议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种高毒农药采纳筛选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22年9月1
产品的农药挂号,制止出产。已合法出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能够出售和运用,自2024年9月1日起制止出售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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