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欧宝体育网页版 发布日期:2023-11-20 07:18:58 | 浏览次数:147
2016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比2008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而言,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基于有限的监管能力与复杂的废物性质之间的矛盾,《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出现显得十分有必要,危险废物豁免管理能够大大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
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满足《煤焦油标准》,且做为原料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填埋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态废料污染控制标准》,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利用破碎分选回收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中金属后的废树脂粉,运送过程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防遗撒要求,不按危废进行运输;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处置过程不按危废。
由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经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意,按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转移和处置,转移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
19张(含)床位数以下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活动,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感染性废物,按技术规范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焚烧处置,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02Q: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废物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确定某种废物是不是满足豁免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A:《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
确定该废物属于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核对废物类别/代码和名称);
A: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根据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在满足上述条件前提下,“豁免内容”含义如下:
“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填埋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水泥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转移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进行转移活动的运输车辆可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转移过程中可不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转移活动需事后备案。
04Q: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其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如何衔接,以确保后续环节仍按危废管理?
A:《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在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在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仍应按照危险废物来管理;且在豁免环节内,可以豁免的内容也仅限于满足所列条件下的列明的内容,其他危险废物或者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此类危险废物的管理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
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且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若无法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或不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则处置过程仍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05Q:危险废物与其他固态废料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依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判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A:危险废物与其他固态废料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定判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态废料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态废料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 5085.1、GB 5085.4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定判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 5085.1、GB 5085.4 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06Q:名录中有很多类似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不是意味着这些XXXX就不属于危险废物了?
A:《名录》中关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根据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将此类废物明确不包括在《名录》里。但是《固体法》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依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判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态废料。因此,此类废物虽未列入《名录》,但仍然应该要依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判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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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针对《名录》修订情况及使用的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名录》编制组编写了解答材料(第二批),供《名录》使用中参考。
铝电解槽主要由阴极糊料、阴极炭块、高铝耐火砖、黏土耐火砖、氮化硅砖、高强浇注料、干式防渗料、硅酸钙板和异型炭块等构成。在高温和化学腐蚀的作用下,上述炭、耐火材料和在允许电压下不导电的材料的化学和机械作用使得大修渣(以下简称SPL)的组分比较复杂。
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新名录”),新名录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新名录的发布有很多亮点,豁免管理范围的扩大对企业是一种利好,实施后有助于缓解企业危废管理的高压态势。就
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针对《名录》修订情况及使用的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名录》编制组编写了解答材料,供《名录》使用中参考。1.新《名录》实施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对外发布。《名录》主要编制人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黄泽春说,本次修订的根本原则、技术程序与前几个版本基本相同,主要差别是修订的工作方法,即把问题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健委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2021版《名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计列入危险废物467个种类,较2016版《名录》减少了12种,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该《名录》的发布使之前关切的部分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得以进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针对《名录》修订情况,生态环境部固态废料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一、《名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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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修订的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的配套规章,《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经经过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获得原则通过。生态环境部透露,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在内,一批生态环保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或将发布。这些规范性文件包括《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生态环境标
11月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制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和《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会议指出,《国家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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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省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省内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以下简称“‘点对点’利用”)全过程管理,积极稳妥推动可用作原料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根据《浙江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工作方案(暂行)》(浙环发〔2023〕4号,以下简称省《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一、适合使用的范围本方案适用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吉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方案》,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坚持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结合我省危险废弃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现状,对产生量大、利用技术成熟、资源化程度高的危险废物实行“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进一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全文如下: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湖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已经2022年18次厅长办公会审
11月15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意见的函,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省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省内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
为有效推动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提升浙江省危险废物资源化水平,拓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途径,助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浙江印发《浙江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
基于有限的监管能力与复杂的废物性质之间的矛盾,《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出现显得十分有必要,危险废物豁免管理能够大大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
大家好哦,欢迎来到小课堂今天是小课堂开讲的第一天,以后小课堂将会每周和大家见面,聊一聊你不曾关注的课内外小知识,侃一侃好像熟悉的专业小常识,欢迎各位在闲暇时间进来踩一下哦。《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内容的具体含义1)“全过程不”: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
1998年,我国首次印发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再次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函征求关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修订稿中附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附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征求意见的函。与2016年版《名录》相比,修订了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其中新增了废铅蓄电池
危废包括很多塑料的包装容器、油类、各种化工品,这么多东西可都是有特殊的处理要求的,所以一定要弄清楚危废和固废的区别,否则后果很严重,要负刑事责任!别再傻傻地分不清了......以前中国个其他几个国家进口的洋垃圾中也有不少危废掺杂在里面,各种废弃的危险化学品躺在废塑料、废纸、尿布和生活垃圾中被
01废弃的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俗称“四机一脑”,属于固态废料,属于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不属于危险废物。其他电子类废物如废弃的手机、IPAD、家用热水器、微波炉、电话机、其他电子科技类产品等,同样不属于危险废物。但是,从废弃“四机一脑”及其他电子废物中分离出来的铅玻璃、线路板、压
1、关于焚烧飞灰的危害性何将焚烧飞灰列入危废名录?这个好解释,因为飞灰中含有二恶英,其富集的重金属浸出可能会带来环境问题。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在被捕集之前,在烟气中很容易富集二恶英、重金属等污染物(即含量高)。同时,生活垃圾飞灰的含氯量一般在百分之十几,这对应着较大的含盐量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你厅《关于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豁免认定有关事项的请示》(鲁环发〔2018〕5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五条关于“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根据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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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已经在8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次《名录》相对前两版更符合我国行业现状需要,加强了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控制。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介绍说,《名录》将大类部分做了调整,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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