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欧宝体育网页版 发布日期:2023-05-15 16:33:49 | 浏览次数:166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承受浙江嘉化动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动力”或“公司”)的托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鼓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令法规”)以及《浙江嘉化动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嘉化动力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所触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阐明。
本所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令事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令事务执业规矩(试行)》等规矩及本专项阐明出具日曾经现已产生或许存在的现实,严厉实行了法定责任,遵从了勤勉尽责和诚笃信用原则,确保本专项阐明所确定的现实实在、精确、完好,所宣布的定论性定见合法、精确。
本专项阐明中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本所律师依法对出具的阐明承当相应法令责任。
嘉化动力已向本所确保,其所供给的书面资料或口头证言均实在、精确、完好,有关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件共同,所供给之任何文件或现实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本所仅就与嘉化动力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的法令问题出具专项阐明,且仅依据我国现行法令法规宣布专项阐明。在本专项阐明对有关财务数据或许定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实行必要的留意责任,但该等引述不该视为本所对该等数据、定论的实在性、精确性以及完好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确保,关于出具本专项阐明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依据支撑的现实,本所依靠有关政府部门、嘉化动力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阐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本专项阐明。
本专项阐明仅供嘉化动力为施行本次差异化分红之意图运用,不得用作其他意图。
依据上述,本所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令事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令事务执业规矩(试行)》的相关要求,依照我国律师职业公认的事务规范、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力,对公司供给的文件和现实进行了核对,现出具专项阐明如下: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401,945,207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的股份10,900,000股,即以1,391,045,207股为基数,向整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盈利 5.00 元(含税),算计拟派发现金盈利不超越695,522,603.5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本钱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不变。
嘉化动力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了公司《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整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盈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本钱公积转增股本。
依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回购计划(下称“2022年度回购股份”),公司2022年度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鼓励及削减公司注册本钱。本次回购计划已完结:截止 2023年4月21日,公司 2022 年度回购股份数量为10,900,000股份,存放于“浙江嘉化动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力。
因而,公司请求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施行差异化分红,公司分配计划基数与股本总数差10,900,000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依据实践分配核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依据虚拟分配核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依据实践分配核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盈利)÷(1+流转股份变化份额) 虚拟分配的现金盈利=(参加分配的股本总数×实践分配的每股现金盈利)÷总股本
虚拟分配的流转股份变化份额=(参加分配的股本总数×实践分配的送转份额)÷总股本
因为公司一切股份都为流转股份,公司现在总股本1,401,945,207股,本次参加分配的股数为1,391,045,207股,已回购的股份10,900,000股不参加本次的分配。
依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过的分配计划,以及前一交易日(2023年4月20日)收盘价格为9.86元。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实践分配的现金盈利)÷(1+流转股份变化份额)=(9.86-0.5)÷(1+0)=9.36元/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配的现金盈利)÷(1+流转股份变化份额)=(9.86-0.4961)÷(1+0)=9.3639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依据实践分配核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依据虚拟分配核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依据实践分配核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9.86-0.5)-9.3639÷(9.86-0.5)≈0.00042≤1%
综上,本所律师以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契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令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矩,不存在危害上市公司和整体股东利益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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